第174章 这样的女人要不得!(2 / 2)

“好了。”

“六妹妹,想必此生也是第一次嫁人,怎知进了孙府就不得好过呢?”

“放心吧!”

“你淑兰姐姐你还不了解吗?她还能欺负了你不成?而我自然也会对你百般怜惜,不会太过拘束。”

“当然,最主要的是关于这场婚事,你我都做不了主。”

这瓜都扭下来了。

无论盛明兰心中有多不情愿,孙志高也不可能再给她接回去啊!

再者说了……

就算孙志高愿意,盛家那边也不会愿意的。

“还请姐夫日后,多多怜惜!”

纵然心中有百般委屈,盛明兰最终却也只能是咽回肚子里。

事情已定,不是她能改变的。

“那必须的!”

虽然孙志高自认不是一个好人,却也不是一个烂人。

对于自己的女人,只要对方不是太过分,那他就不会辜负对方。

“婚期,定在了一个月后!!夫君,这段时间还是多加准备。”

“过几日,就要去下聘了。”

餐桌上。

盛淑兰目光在孙志高两人身上扫视,随后,直接将两家商量好的日子定了下来。

“自然。”

孙志高点了点头。

心中难免还是有几分期待与紧张的。

自家夫人那是他穿过来就有的,潘金莲的话算是买过来的。

严格意义上来说,明兰虽然不是正室,却是他娶的第一个女子。

在北宋时期,纳妾是需要下聘的。

纳妾虽然不如娶妻一般隆重,礼仪繁琐,可却也并非是随意之举。

同样有一定的规矩和流程。

尽管程序相对简化,但也需要给予彩礼等聘礼。

通常也有类似娶妻的一些程序。

如“纳采”,就是男方家庭派人到女方家去示意、提亲,可能会带一些礼物作为聘礼。

北宋四大家的黄庭坚在《乞猫》中写道“闻道狸奴将数子,买鱼穿柳聘衔蝉。”

这里说的是宋朝人迎猫如纳妾,要送盐或鱼给主人家以示郑重。

虽然诗词当中所描写的不是纳妾,但可从侧面反映出纳妾下聘的这种礼数和习俗。

三日后。

七月三十。

得了休沐,孙志高直接就带着着聘礼上门了。

本是两家都商议好的事情,过程自然是相当顺利,走个过场之后,孙志高就再次同自家叔丈,不,现在已经可以说是岳丈大人了。

一起坐在了餐桌上饮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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